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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治民大案纪实:杀死48人,女儿改名换姓远嫁至新疆

时间:2022-03-11 22:18 来源:菜叶 作者: 菜叶

简介:凶残的龙治民和妻子创造了新中国第一刑事大案,神志正常,无任何精神症状的他杀害48人,1985年9月被执行死刑。时至今日,当地的村民还是谈案色变。 1982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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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残的龙治民和妻子创造了“新中国第一刑事大案”,神志正常,无任何精神症状的他杀害48人,1985年9月被执行死刑。时至今日,当地的村民还是谈案色变。

1982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杨峪河镇村民龙治民靠混工分吃“大锅饭”过不成,走上了另一条道路。

1983年至1985年,他与妻子闫淑霞在家中先后杀死48人。更为残忍的是,他们甚至将其埋葬在自家的院子里。

案发后,由中央政法委书记陈丕显和公安部副部长俞雷率领的中央工作组进驻商县,核心领导小组由省公安厅副厅长张景贤挂帅,地委副书记王殿文任副组长,下设审讯组、调查走访组、现场勘验组、群众破案组。

公安人员在龙治民家中搜出存折15张,款额533元,现金3.13元,粮票91.5斤,手表4块,各种物证1011件。1985年8月30日,陕西省检察院商洛分院以有意杀人罪,将龙治民夫妇提起公诉。1985年9月20日,商洛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二人死刑。二人提出上诉,陕西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决。1985年9月27日,龙治民夫妇被执行死刑。

龙治民夫妇有个女儿,1979年出生,被外婆带大。由于受到父母的影响,中途辍学,最终改名换姓,远嫁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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