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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采花大盗刘庆朋大案纪实:强奸116人,连自己小姨子也不放过

时间:2023-04-25 09:27:19 来源:红叶网 作者: 红叶

简介:2008年7月27日凌晨3点,家住安徽阜阳临泉县白庙镇的49岁妇女刘守茹在家中熟睡,突然感觉有人摸他的脸。刘守茹的丈夫和儿子在外地打工,家中只有她和11岁的女儿。由于是新盖的房子

2008年7月27日凌晨3点,家住安徽阜阳临泉县白庙镇的49岁妇女刘守茹在家中熟睡,突然感觉有人摸他的脸。刘守茹的丈夫和儿子在外地打工,家中只有她和11岁的女儿。由于是新盖的房子还未装修,门和窗都没装上,所以她晚上睡觉时很警觉,感觉被摸后就立即惊醒。

刘守茹拉开了床头的灯,就看见一个带着头套的男人,手持1把匕首正准备侵犯她。头套男子说:乖乖的配合,要不然我捅死你们娘俩

刘守茹顿时吓得后背冷汗琳琳,不过眼角瞥见旁边熟睡的11岁女儿,她很快就镇定下来。男人让他配合时,她看着架在脖子上的匕首,并没有挣扎,而是寻找机会准备反抗。

就在头套男子准备进一步侵犯时,刘守茹家中的狗突然对着男人吼叫了一声。男人被吓得晃了一下神,手中的刀也掉落在地上。刘守茹趁此机会抓起枕头砸向他,脱离控制后大喊救命。

邻居听到呼救声后,纷纷开灯起床查看。头套男子捡起匕首,对着刘守茹的后背和大腿就划了两刀,然后又不慌不忙的抢走了她家中的高压锅和手电筒。当邻居们赶到后,男子早已逃的不知去向。

刘守茹只是普通的农村妇女,夜晚遭遇色魔袭击这件事对于她刺激很大。她坐在床边小声啜泣了一晚上,第二天一大早,就去白庙镇派出所报警了。

警方赶到现场进行勘察,歹徒并没有留下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在通过调查走访时,附近的群众纷纷反映“最近,这一带夜里不太平”,还反映去年这里也发生过同类型的案件。

刘守茹有个邻居叫汪玉清,现年60岁,她和80岁的婆婆在家照顾2个孙子。平时,丈夫和两个儿子、儿媳都在外地打工。

2008年夏天,汪家也遭到“蒙面人”的光顾,那次汪玉清的丈夫正好在家。汪玉清感觉有人摸她的脸,开始以为是丈夫,睁开眼却发现是个蒙面人,她惊慌的叫醒丈夫,蒙面人起身就跑,一会便消失在门前的玉米地里。汪玉清发现家里并没有丢什么东西,便没有报警。

警方认为刘守茹案件应该不是一起偶发入室抢劫强奸未遂案,很有可能一起入室抢劫强奸连环串案。目前已知两起案件的共同特征是,两名女性都是留守妇女。于是,民警开始在附近展开大量的走访调查,重点走访留守妇女,排查有案底的人。

但是民警走访的结果却不尽如意,很多留守妇女并不配合调查。即使有人承认家中曾遭到抢劫,但对于是否遭到侵犯的询问,闭口不谈。甚至有一名留守妇女见到民警,就会破口大。原来是这名妇女将自己被强奸的事告诉了排查的民警,民警又询问了该妇女在外地打工的丈夫。这名丈夫在得知自己老婆被强奸后,竟然从外地回来,把老婆打了一顿后再也没有回家。

民警分析,估计这类案件有很多,只是受害者担心如果报警自己的名声就毁了,可能还会遭到婆家的嫌弃,只能无奈的选择沉默。

临泉县警方意识到问题严重,认为不能因为受害者羞于报警,就任由这个歹徒为非作歹。于是专门成立了“7.27”专案组,进驻白庙侦破案件。

很快,警方就根据线索抓获一名孙姓嫌疑人,孙某承认了自己犯下10多起入室强奸、强奸案。但是坚决不承认侵犯刘守茹一事是他干的,并提供了当晚自己的不在场证明。

继续排查,警方又抓获了一名晏姓青年,晏某交待了6起入室抢劫强奸案,但也坚称“7.27”不是自己所为。经调查,孙某和晏某都排除了“7.27”案件不是这两人所为。

从目前的情况看,蒙面男子只是做了两起案件,而且还都是未遂,案件性质并不严重。专案组已经抓住了两名案犯,对上也可以交差了。“7.27”专案组是不是应该撤了?

而专案组从蒙面人的犯罪手法分析,对方手法娴熟,撤退迅速,应该是惯犯,可能背后还有案件。最终,决定不能撤,该案还要继续侦破。

但是自从抓获了孙某和晏某后,案件侦破工作陷入僵局,再无任何进展。

时间眨眼就到了一年后,与临泉县相邻的河南沈丘境内,发生了6起入室抢劫强奸案。歹徒也是蒙面男子,作案手法与“7.27”案相似,受害者皆是留守妇女。

2009年11月15日,安徽临泉和河南沈丘两地警方展开合作,对两地发生的7起案件,进行并案分析,结果认为这7起案件皆是一人所为。

警方分析出案发的心理画像:年龄在30岁至45岁,性格内向外表老实;一人作案,心理素质好,但制止力差;身体强壮,文化素质低;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此前应该有案底;作案时带头套,说明犯罪嫌疑人与受害者住地距离不远,戴头套应该是怕被认出。

歹徒侵犯目标固定,以留守妇女、小孩为目标,主要锁定无院墙房屋或夜晚不关不锁房门的家庭。歹徒的作案时间,特定在夜晚10点至次日凌晨4点,应该是白天没多少事的无业游民。

根据案情分析,两地警方在安徽临泉和河南沈丘两县结合部的六个乡镇,展开走访、调查。不久后,安徽临泉县鲖城镇人刘庆朋,进入排查排查的视线。

刘庆朋家住临泉县鲖城镇某村,生于1963年,父母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因此家境贫寒,刘庆朋只上过五年小学就回家务农。刘庆朋所在的村子里经济并不好,村里的青年壮汉为了养家糊口,大多都背井离乡,外出务工,只留妻子在家里照顾老小。村里大部分家庭都是这样的,只有刘庆朋选择留在家乡。

刘庆朋曾经有过两段婚姻,第一段婚姻结束是因为妻子受不了他懒惰而离婚。刘庆朋的妻子想让他像其他男人一样,出去打工赚取更多的钱贴补家用。但无论妻子如何苦口婆心,软硬兼施,就是说服不了刘庆朋,最后失望的妻子离开了他。

有了第一段失败婚姻的教训,刘庆朋本该有所改变,不再那么懒惰,担起一个家庭的责任,可他却毫无变化。与第二任妻子陈芸结婚后,依旧好吃懒做,陈芸也是多次劝说刘庆朋外出务工,刘庆朋每次都不耐烦,并以照顾你母亲为由无视妻子的好意。

排查民警既然对刘庆朋产生了怀疑,便直接去了他家里搜查。刚进屋就看到了刘庆朋之前抢盗的被子、米、大铁锅,其中就包括在刘守茹家抢来的高压锅。看来,刘庆朋的有着重大的作案嫌疑。

2010年1月29日,警方在临泉县鲖城镇刘庆朋亲戚家将其抓获。

一开始,刘庆朋只承认自己的偷盗行为,但却对强奸的事情矢口否认。不过在警方拿出DNA鉴定信息等证据后,刘庆朋自知无法抵赖,开始交待。

让警方意外的是,刘庆朋竟然交待出高达116起强奸案,其中受害者年龄最大的60岁,最小的也才十几岁。除此之外还犯有91起抢劫案、23起盗窃案。

刘庆朋做的第一起案件是在1993年夏天,受害人是与刘庆朋一个镇上的留守妇女。由于是第一次作案,刘庆朋在强奸案完这名妇女后,心中也有些害怕,为此还跑到朋友家躲了几天。可是一段时间过去了,他发现那名妇女并没有报警,一切都如往常一样。

刘庆朋这时才明白,在农村地区,女人的名声是最为重要的,倘若那个女人报警了,那就等于把自己被侵犯的事情公之于众了,即使抓住了歹徒,以后少不了村里的流言蜚语。流言蜚语有时候比刀枪更为可怕,没几个农村妇女能够承受这样的流言。也正是因为这样,那名留守妇女才选择忍气吞声。

明白了这个道理之后,刘庆朋像是发现了新大陆,胆子越来越大。此后一到晚上,他就忍不住想出去作案。随后的几年里,他以同样的方法犯下过数十起类似的案件。每次作案还会顺手拿走受害者家中的财物,什么收录机、电风扇、电熨斗、计算器,甚至卫生纸、洗衣粉、盐巴、鸡毛掸,他都照收不误。

2001年,刘庆朋的妻子陈芸将自己的妹妹接到了家里,目的是帮妹妹说个好婆家。陈芸的妹妹年轻漂亮,刚到家里时就刘庆朋就注意到了。刚开始,刘庆朋还只是想着利用小姨子赚一笔钱。因为小姨子很漂亮,完全可以找一个有钱的人家,让对方多出点彩礼,自己从中拿一部分。

刘庆朋将这个想法告诉了小姨子,但是小姨子很单纯,表示自己不愿意做这样的事情,只想找个踏实能干的对象,过上简单的生活就可以了。刘庆朋看得不到好处,便起了邪念,在一天晚上将小姨子强行侮辱。

十几年的时间里,刘庆朋从未被人指控过。也正是如此,他变得越来越胆大妄为。

2008年7月27日,刘庆朋又窜至白庙镇刘守茹家,便发生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自2008年7月27日至2010年1月29日之间,刘庆朋明知已经有人报警的情况下,继续顶风作案44起,其中仅刘守茹所在的行政村,他就去了10多次。

即使是在刘庆朋落网后,仍有很多受害者不愿谈及此事,更不愿出庭指证刘的罪行。更有一个女子说:“如果让我出庭作证,我就去死。”

2010年,法院对刘庆朋一案进行了审理。最终法院裁定刘庆朋强奸116人,抢劫91起,盗窃23起,涉案金额32945元,依法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