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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态色魔大案纪实:奸杀15岁公司暑期工女生,辱尸焚尸

时间:2023-04-28 12:41 来源:网络 作者: 小叶

简介:梁某,男,1997年10月24日,广东省江门市人。 因为小时候家庭环境的影响,梁某的思想总是特别的极端和古怪,而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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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某,男,1997年10月24日,广东省江门市人。

因为小时候家庭环境的影响,梁某的思想总是特别的极端和古怪,而因为从小就特别的厌学,所以也是早早的便离开了学校,不再读书。稍微大一些,家里人根本管不住梁某,开始在外面跟一群狐朋狗友瞎混。因为本人也是比较的懒惰,整日的游手好闲,根本没有什么正经的工作,也没有稳定的收入。就这样,梁某跟着几个狐朋狗友胡混了几年,打架斗殴、小偷小摸不断。终于,2016年2月17日,梁某因为故意伤害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

变态色魔大案纪实:奸杀15岁公司暑期工女生,辱尸焚尸

出狱后的梁某,因为有着案底,工作更难找到合适的。家里人对梁某也是十分的无奈,但毕竟是自己的孩子,所以还是托人在江门市新会区的某个工厂里面,给梁某安排了一份普通的工作,也算是收一收心,能够慢慢的走好后面的路。

但是,生性跳脱的梁某,根本不甘于在一个工厂里面普普通通的去工作,但目前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就暂时先做着工作,并住在了厂区的宿舍403号房间。因为工厂的条件有限,男女宿舍在一栋楼内,类似于公寓的设计,单独一个一个的房间。

2018年7月份,玲玲(化名,被害人,殁年15岁)正值中考完毕,也是考上了自己心仪的高中,心中非常的开心,想着暑假出来做个兼职,在工厂里面打打工,赚点零用钱,后面自己开学了之后,手里也能有一些自己用的钱。但因为自己的年龄还够不到工作的法定年龄,于是,便冒用自己的表姐孔女士的身份,在厂子里面暂时的安顿下来,做起了工作,厂里面也是将其安置到了宿舍楼的405房间。

自从玲玲来到工厂之后,梁某一眼就看中了玲玲,年轻漂亮,活泼可爱,青春阳光,每一刻都深深的吸引着梁某,甚至在工作的时候,梁某都要偷偷的瞄着玲玲,脑子里面也不断的涌现着各种邪恶的想法,一直在酝酿着各种计划,想着有什么机会能够侵犯玲玲。

2018年8月1日,梁某感觉到机会来了。因为梁某打听到,玲玲同寝室的几个人因为晚上约好了一起出去玩,并不会回来,而自己这边宿舍本来就是临时安排的,暂时就自己一个人在住。想来想去,梁某都觉得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于是,当天晚上,梁某喝了不少的酒,算是给自己壮胆。因为梁某知道如果自己过去侵犯玲玲,她一定会反抗,并且呼救,那相邻宿舍的人肯定会听到,那自己的计划就完全失败了,还会惹得一身骚,思来想去,梁某决定直接将玲玲先杀死,然后奸尸。

凌晨3点左右,梁某估摸着周边几个宿舍的人肯定都已经睡熟,借着酒劲,梁某来到了玲玲的宿舍门前。因为之前自己就是盗窃团伙的一员,所以对于工厂宿舍这种普通的锁,对自己来讲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压力,很轻松的,梁某就进入了玲玲的宿舍。

看着躺在床上熟睡的玲玲,梁某遏制不住心头的激动,想着马上就能实现自己的梦想,激动的浑身都开始颤抖起来。悄悄的潜到玲玲的窗前,迅速的将随身携带的尖刀朝着玲玲的颈部扎了过去。吃痛之下,玲玲惊醒过来,拼死进行反抗,并在争抢过程中,抢下了紧张的梁某的尖刀,将梁某的左手臂和右手划伤。

梁某大怒,将尖刀抢回来之后,对着玲玲的颈部连续割刺,造成玲玲双侧颈外静脉破裂大出血死亡。看着躺在床上,已经被自己尖刀杀死的玲玲,梁某的内心开始变得极度的扭曲和变态。梁某将玲玲的尸体拖到地上,然后将尸体奸淫。完毕之后,梁某内心还是有点紧张和害怕,但是一股变态的满足感却充斥了自己的大脑,于是用匕首开始刺割玲玲的乳房、腹部、阴部、腿部等处。

之后,梁某想到自己在房间里面这么做,肯定留下了很多痕迹,自己刚才还流血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焚尸灭迹。但首次作案的梁某并没有经验,紧张之下竟然直接拿随身的打火机开始灼烧尸体,发现没有什么用之后,点燃了房间内玲玲的衣服之后,逃离现场。

逃离现场的梁某,心里开始感到害怕,也不敢在宿舍里面呆着,于是收拾了一下东西,迅速逃离了厂区,在江门市四处逃跑和躲避。

而很快,第二天玲玲被杀的事情就败露,警方迅速封锁了现场。因为玲玲的衣物并不太容易燃烧,导致很快熄灭,所以整个现场保存的相对完好。警方在现场提取了大量的生物信息,并在宿舍外的监控中,锁定了嫌疑人梁某,于是对其展开了天罗地网的抓捕。在外不敢露头的梁某,终日如丧家之犬一般,终于在2018年8月17日,被警方一举抓获。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梁某犯故意杀人罪、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放火罪一案,于2019年12月13日以(2019)粤07刑初26号刑事判决,认定:

被告人梁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犯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梁某表示不服,提出上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7日以(2020)粤刑终700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法核准。

最高法复核后认为:

被告人梁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杀人后侮辱、故意毁坏被害人的尸体,还放火焚烧现场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又分别构成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和放火罪,应依法予以并罚。

犯罪动机卑劣,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五十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核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粤刑终700号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梁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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